臨時團支部、副和委員由批準其成立的團組織指定。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后,臨時團支部自然撤銷,撤銷前要向批準其成立的團組織報備。團支部的基本任務是:)組織團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思想、鄧理論、“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(fā)展觀、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學習黨的基本知識,進行革命傳統(tǒng)教育,學習團章和團的基本知識,學習科學、文化、法律和業(yè)務。
各級團委應當經(jīng)常對團支部建設情況進行分析研判,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,增加先進團支部,提升中間團支部,整頓后進團支部,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新型團支部。加強團支部標準化、規(guī)范化建設。可以將團員人數(shù)較多、社會影響力較大的團支部作為縣級團委直屬團組織。
第十條 團支部應當經(jīng)常開展談心談話。團支部委員之間、團支部委員和團員之間、團員和團員之間,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于1次。談心談話應當坦誠相見、交流思想、交換意見、幫助提高。團支部應當注重分析團員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態(tài)。第6章 團支部委員會建設第十一條 有團員7人以上的團支部,應當設立團支部委員會。團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,一般不超過7人。第十條 團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,其中大、中學校學生團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1年。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選舉,應當事先向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請示,并取得批準;沒有同級黨組織的團支部,應當事先向上級團組織請示,并取得批準。
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一般應當召開團支部團員大會,團員人數(shù)較多的團支部,可以先由各團小組會議開展評議并提出初步評議意見后,提交團支部團員大會研究確定。第十條團支部應當經(jīng)常開展談心談話。團支部委員之間、團支部委員和團員之間、團員和團員之間,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于1次。談心談話應當坦誠相見、交流思想、交換意見、幫助提高。團支部應當注重分析團員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態(tài)。有團員7人以上的團支部,應當設立團支部委員會。